福建省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8-03-3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2018-hcgk-sh119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小姐项目联系电话: 05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2018-hcgk-sh1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6581388/6588966(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0592-6581388/6588966(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加工制造标识标牌系统的生产场所,且生产场所不少于500平方,需提供工厂场地产权(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租赁证明(租赁合同及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生产场所的现场彩色照片。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8.7375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6:47 至 2018年04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ems费:人民币50元)。/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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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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