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合肥市
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09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2018fgcz012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4月4日
标段名称: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笃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技园b 座1006室
中标费率:56.0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等一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舜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 号香枫创意园综合科研楼 1 幢 513
中标费率:61.0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等一批。
中标人三: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解决之道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123号五彩国际1602室
中标费率:58.0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等一批。
中标人四: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普瑞缇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清源路舒馨花园一期(电厂复建点)14幢503
中标费率:66.0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等一批。
中标人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森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万达广场 7 号楼 11f
中标费率:70.0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等一批。
中标人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源思广告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高新股份公司b-1研发楼102室
中标费率:75.0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等一批。
中标人七: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成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78 圣联香御公馆20幢 621
中标费率:60.0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卫先芳,陶妮妮,周国华,陈新生,刁力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地址:合肥高新区皖水路252号
联系人:黄兆丽
联系方式:0551-6532577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周石洁联系电话:0551-66223865、66223645
公告期限: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10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高新区公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定点单位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