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办公楼标识标牌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办公楼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8-Z-01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883911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老师 022-23300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老师 88392217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cm) 数量 单位1 门牌 (1)铝材;(2)厚度0.4m;(3)银灰色;(4)供应商负责安装 13(高)×42(宽) 50 块2 KT板喷绘 (1)塑料;(2)厚度0.5cm;(3)白色; 240(高)×90(宽) 46 块3 亚克力背喷 (1)树脂;(2)厚度0.5cm;(3)透明; 240(高)×90(宽) 5 块4 PVC双色板 (1)塑料;(2)厚度0.03cm;(3)红色、绿色、蓝色; 120(高)×60(宽) 15 块5 会标 (1)涤纶布;(2)红色、蓝色、黄色; 120(高)×1600(宽) 13 块6 文件快印 128G铜版纸 29.7(高)×21(宽) 2000 张7 木塑板 (1)有机材料;(2)厚度1cm;(3)白色 240(高)×120(宽) 20 块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8839112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