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竞争性磋商

2018-04-1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校园文化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编号:3551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355230262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教育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校园文化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校园文化建设

项目编号:355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523026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王震/139118186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大成南里四区2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135523026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校园文化建设,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室外廊亭、装饰装修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3.41109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办公区3层316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按照《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在京执业活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255号的规定,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北京参与投标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已办理进京备案的一级建造师(含临时);

4、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5230262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江苏省海门市新教育小学就学校导示及VI设计项目询价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