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渠道网点门头、灯箱及背景墙等广告制作类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渠道网点门头、灯箱及背景墙等广告制作类集中招标项目-庐江(包含县城和乡镇)区域,招标编号:YT09201800233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在第一次招标评审过程中因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第一次招标失败。经招标失败情况分析后,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名称:2018年渠道网点门头、灯箱及背景墙等广告制作类集中招标项目-庐江(包含县城和乡镇)区域
1.1.2项目编号:YT09201800233ZB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渠道网点门头、灯箱及背景墙等广告制作,预估总金额为62万。
1.3 招标范围:2018年渠道网点门头、灯箱及背景墙等广告制作类-庐江区域(其中包含县城和乡镇)。
1.4 实施地域:庐江。
1.5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8 保修期: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如下: 第一中标人 60 %; 第二中标人 40 %。
1.11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投标人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等相关内容;
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投标人需 提供能查询注册资金金额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证明资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图。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50万。
注:提供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的合同或订单必须涵盖以下页面:①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必须匹配,签订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存在;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③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需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④近三年内承担的工程在在建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的质量问题;⑤近三年无法律纠纷、责任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
2.7本地化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中标所在地设立服务机构,需提供承诺书。如已在该地设立服务机构,需提供以公司或负责人名义购买或租赁的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2019年12月31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详见4.2)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上午 8时 30 分至 2018 年4 月 25 日上午 11时30 分(北京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清晰扫描件(或可编辑电子档)形式打包(文件名:广告制作+公司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务必预留项目联系人电话),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报名方可通过。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报名单位预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4.2报名材料: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最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②报名人单位介绍信,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③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④报名费用汇款凭证。
⑤税务信息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10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联系人:徐康康;联系电话:15150692861;邮箱:15150692861@163.com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
4.5汇款账户信息:(注明汇款用途:广告制作-庐江+标书费)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95588 54301 00174 42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11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18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225号)。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联系方式
6.1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225号
邮 编:230031
6.2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徐康康、杨秀珍
电 话:15150692861
电 子 邮 件:15150692861@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95588 54301 00174 4231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