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导向标识设计招标公告

2018-04-2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招标编号:hnxdzb-20180306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导向标识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
招标编号:hnxdzb-201803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导向标识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导向标识设计;

2.2项目建设规模:郑州市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182140.1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6306.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5833.9平方米,共分为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6个馆;

2.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长安路以东,洛阳路以西,三全路以北,柳林路以南;

2.4招标范围及内容: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导向标识设计,包括初构筑物标识牌、设备标识牌、安全警示标示牌等;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行业标准;

2.6投资估算:约91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综合能力;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导向标识设计制作等;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

3.4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导向标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依法合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

3.6信誉要求:

(1)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开具无行贿证明的将予以废标处理;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5)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的查询详细页面;

4.2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3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报名。

五、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六、招标文件获取:

5.1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zsggzy.com)、《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0150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91918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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