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yzcc2018-30#
二、采购人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9号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方式:0546-6387895
三、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联系方式:0546-7796880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
本次采购内容为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预算资金100万元,投标报价上限值为100万元人民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服务(或货物),以营业执照为准;
3、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4、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3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二)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及方式: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报名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三)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
1、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时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七、磋商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报名成功者领取磋商文件,未领取磋商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于当日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46-7796880 15165468305
地 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