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行政中心机关文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lnhl2018-ln-c024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行政中心主楼各楼层走廊标语牌 1 批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23600.00
行政中心院内核心价值观雕塑牌 1 批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67210.40
行政中心九楼区域字画装饰 1 批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508000.00
预算总价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捌仟捌佰壹拾元肆角(798810.40)
(三)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休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05月08日至2018年05月1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在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5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竞谈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并于磋商的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需按成交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若无违约行为,在完成验收之日起十个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待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九)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龙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龙南县龙翔大道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79797980
采购代理机构: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南县龙南翔大道翔泰园沿河边二、三楼
电话:0797-351477718179757123
传真:0797-3514777
邮箱:3061411471@qq.com
联系人:任慧英
开户行:赣州银行龙南渥江支行
户名: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49 0001 0308 0000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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