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小镇创4A基础设施配套(樱花小镇景区标识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樱花小镇创4A基础设施配套(樱花小镇景区标识系统)工程 招标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2018] 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市新市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樱花小镇。招标范围:全景导览牌2块,分区导览牌5块,指路牌约25块,警示牌27块,景点介绍牌8块等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6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18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77.7926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指示标识牌等制作及施工等相关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8年 5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747977165 @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 5 月 14 日11:00前。招标人将于 2018年 5 月 14日17: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 月 17 日 9时00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299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新市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321-327号
邮 编:314200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莫敏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573-85620088 电 话:0573-8527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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