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联合学校委托就尧都区屯里镇联合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SXDFYZB-2018044
二、项目名称:尧都区屯里镇联合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个包,内容为尧都区屯里镇联合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周期:2个月
4、计划投资:631469.30元
5、项目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4、具备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四表一注”);
5、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6、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近一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征收证明;
7、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8、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并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6月6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尧都区平阳南街35号、平阳南街与煤化巷交叉口路西)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4、送达报价文件时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八、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谈判人关注。谈判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谈判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联合学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453668800
邮政编码:041000
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7-3307293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院四层
邮政编码:041000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