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曲靖市烟草公司陆良分公司2018年烤烟生产收购标识标牌制作项目,招标人为:曲靖市烟草公司陆良分公司,招标人代理人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曲靖市烟草公司陆良分公司2018年烤烟生产收购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2.2项目地点:曲靖市烟草公司陆良分公司。
2.3招标范围:拟制作一批标识标牌,具体采购(制作)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5预算资金: 343700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3经营范围应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等内容,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和经验;
3.1.4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于 2018年 5 月 21 日至 2018年 5 月 25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及下午02时30分至05时00分(北京时间),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上龙苑12栋5-6商铺(弥陀寺旁)报名。
5.2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 600元/套,售后不退。
5.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多证合一”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1、报名时若携带的报名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2、报名时,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报名事宜。
3、领取招标文件时,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领取事宜(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领取),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
收款单位: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曲靖汇宝支行
账 号:874900103410666
6.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7:00(北京时间)。
6.3 投标人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注明:曲靖市烟草公司陆良分公司2018年烤烟生产收购标识标牌制作项目(或填写招标编号)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由于投标人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入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出后必须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期之前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返还。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市烟草公司陆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上龙苑12栋5-6商铺(弥陀寺旁)
联系人:李和娟
联系电话:0874-3333170
日期:2018年 5 月 21 日
注:本招标(采购)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5 月 21 日至2018年 5 月 25 日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jggzyxx.gov.cn,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于 2018年 5 月 21 日至2018年 5 月 25 日,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上龙苑12栋5-6商铺(弥陀寺旁))进行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