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2018年全区慢行交通指引牌及城市地名导向标识系统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的委托,对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2018年全区慢行交通指引牌及城市地名导向标识系统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JCG-S-FW20180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2018年全区慢行交通指引牌及城市地名导向标识系统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0
四、采购数量:其他服务: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GJCG-S-FW20180501001 、名称: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2018年全区慢行交通指引牌及城市地名导向标识系统服务项目子项目001 、预算金额:17000000、数量:1
1. 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商,对全区慢行交通指引牌及城市地名导向标识系统进行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注:投标人以投标下浮率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
2. 服务期:1年。具体实施时,以采购人下达每一项市政公用维修工程项目审批申请表为任务来源, 委托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满365个日历天或单项工程结算累计送审金额达到合同价即为合同服务期满。
3.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由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作为主体单位。
6. 采购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7.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供应商资格:
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 须具有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工商登记信息具有市政设施管理、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5.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报名需由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
(1)联合体需分别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须具有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和工商登记信息具有市政设施管理、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的复印件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7月 2 日
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C栋6楼(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
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6、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06月12日至2018年07月0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C栋6楼(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C栋601(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C栋601(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1名称: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2018年全区慢行交通指引牌及城市地名导向标识系统服务项目子项目001
采购人: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建业一路7号
联系人:任丽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环村南街1号B301-B304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28982234
传真:020-37233765
邮编:51052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28982234
附件:
1.招标文件.doc
2.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发布人: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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