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d0818-135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工程地点: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39号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预算(最高控制价):2150079.89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b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需具备2016年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
7、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8、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10、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6月13日09时00分到2018年6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1)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⑵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业务室。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其他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碑林区监察委、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39号
联 系 人:邵老师
电话:029-884029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
联 系 人:杜航 王真
电话:029-88489987
电子邮件:/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下午14:30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