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XDZB-201803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导向标识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导向标识设计;
2.2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182140.1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6306.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5833.9平方米,共分为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6个馆;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长安路以东,洛阳路以西,三全路以北,柳林路以南;
2.4招标范围及内容: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导向标识设计,包括初构筑物标识牌、设备标识牌、安全警示标示牌等;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行业标准;
2.6投资概算:约10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综合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
3.3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导向标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依法合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
3.5 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0156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91918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