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标识导向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17]546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江北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聚城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区(包括北滨路沿线、鸿恩寺儿童公园片区、石马河街道、五里店街道)区域。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江北区(包括北滨路沿线、鸿恩寺儿童公园片区、石马河街道、五里店街道)区域内公交车站台旁、地铁、地下通道进出口、人行天桥上下口处、人行横道进出口处的人行横道上以及部分300米以上较长路段、道路交叉口设置标识导向设施制作及安装。共建设导视牌207套,路名灯箱147套、pvc排管3000米,导线5400米,手孔井35座,人行道开挖及恢复1890平方米等。工程费约: 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照明配电箱制作、照明线路及敷设(电缆、电线及管材),导视系统路铭牌制作、安装等施工设计图标注范围及说明所述的所有内容,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400万元以上的类似交通标识导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3 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 15日至2018年 7月 5 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登陆后查看))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所有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接标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聚城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泰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北区阳光城22楼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7609112 联系电话:023-6757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