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旅游局旅游标识牌采购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浏阳市旅游局旅游标识牌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YCG-JZ-201806140172,委托代理编号:ZZZB-LY-2018-01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旅游局旅游标识牌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LYCG-JZ-20180614017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批)
预算(元)
1
浏阳市旅游局旅游标识牌采购
1
6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浏阳市旅游局旅游标识牌采购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否(√ )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凭证);
③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
(4)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材料: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a、前文所称“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3月至5月;
b、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材料;
5、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原件在提交证明材料时一并提交),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都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6月 29日17时至2018年7月4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浏阳市旅游局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13548553221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731-83685838
地 址:浏阳市东紫门23栋2单元20楼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