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的委托,对 清远国家高新区标识牌政府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1-1-201806-004-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国家高新区标识牌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96,147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
内容
项目
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在天安智谷T2楼顶安装火炬标识+清远国家高新区标识广告牌2套
政府
采购
签定合同后 30个工作日内,在用户指定的地点完成竣工、交货及安装,并验收交付使用。
主要设备设施进场后支付第一进度款合同价30%,中标供应商提交发票、送货清单等资料,采购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10工作内支付第一进度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交发票、送货清单等资料,采购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支付70%尾款。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6.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6.2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 2018 年 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2018 年 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5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 2018 年 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8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
6.10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没有出现以下情况: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1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成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标识牌或铭牌的制作(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注: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1-6.7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04日 至 2018年07月1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04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80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63-34837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48号司法大厦二楼A区
联系人:郭琴梅 联系电话:0755-82487100
传真:0755-82487000 邮编:518029
(三)采购人: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号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系人:盘莉莉 联系电话:0763-3483288
传真:0763-3483288 邮编:51153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