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就“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新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FS-J-2018-13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J-2018-132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新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高新一路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女士/1565916996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83393306、83393307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JGC-FS-J-2018-13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3日
成交日期:2018年07月10日
总成交金额:27.9697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57号2号楼5层517-521
27.969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19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 ,收费费率标准1.5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孝仁、黄国铭、赵欣怡(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标识
2、简要技术要求:≥1.5T厚304#不锈钢烤银灰色汽车漆,LOGO,≥1.5T304#不锈钢围边内衬≥5mm红色亚克力发光。(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交付采购人验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1-1,成交标的名称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新址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新墨点,数量1批,单价(元) 279697。服务要求: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质保期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泉州市丰泽区锐意广告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①未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②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③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谈判小组评议,泉州市丰泽区锐意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资格标准的第3.1.5、3.1.7、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州众向广告有限公司、福建华歌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谈判资格及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2.1价格扣除情况: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谈判小组评议,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报价总价为279697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279697元,经谈判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262915.18元。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4、成交日期:2018年07月10日(项目编号:FJGC-FS-J-2018-13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