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标牌、宣传标牌建设工程(LBXCZC2018-J2-00712-HCJS)的竞标公告招标公告

2018-07-2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标牌、宣传标牌建设工程(LBXCZC2018-J2-00712-HCJS)的竞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07-20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标牌、宣传标牌建设工程(LBXCZC2018-J2-00712-HCJS)的竞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标牌、宣传标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标牌、宣传标牌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LBXCZC2018-J2-00712-HCJS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标牌、宣传标牌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项目预算:贰拾肆万捌仟元整(248000.00元),其中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标牌建设工程预算为壹拾壹万捌仟元整(118000.00元);广西忻城乐滩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宣传标牌建设工程预算为: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7 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7月25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员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2018年4-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现场网上查验);(4)报名人的介绍信原件;(5)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开具时间为竞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竞标截止时间内);(6)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8年4-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网上查验)(7)2015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按实提供);(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18年4-6月地税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7月26日10 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26日10时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忻城县林业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翠屏北路100号
联系人及电话: 蓝凌海1363302663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吴雪英 ,0772-4280780
3.监督部门: 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2-5517154。



采购单位:忻城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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