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民宗文体旅发委标示标牌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HNZTCG-2018JH044)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民宗文体旅发委
2、采购项目名称:江华县民宗文体旅发委标示标牌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18-0084
采购计划编号:HNZTCG-2018JH048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单位:项)
预算(元)
1
标示标牌
1
¥25000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或未年审年检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三、项目报名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 07 月 27 日至2018年 07 月 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第二条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需要的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华县沱江镇鲤鱼井大道宝乐迪KTV向西前20米)购买谈判文件,此谈判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 06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5000.00元;
保证金汇至:开户名: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帐 号:4305 0171 7508 0000 0033
投标保证金只接受转账形式提交,转账应于投标截止前转账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并提供截图给代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民宗文体旅发委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15807461779
地 址:江华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8807463799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锂鱼井路153号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采购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2018年07 月 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