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THXZB2018-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县县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工程已由 通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创城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新建公益广告3000余个点位,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总投资约499.8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通化县快大茂镇。
2.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总工期3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近三年内有政府部门施工工程的经历,并出具中标通知书和案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通化诚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9)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4.3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4.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4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4 日 14 时30 分,地点为 通化县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大厅(通化县河南街锦江华苑B7号楼一楼西侧23号门市)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希凯
电 话: 1384451753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通化诚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河南街88号
邮 编: 134100
联 系 人: 赵洋
电 话: 13732866868
开户银行:
账 号: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