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航站楼增加部分标识灯箱
制作安装项目竞价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管理部就“一号航站楼增加部分标识灯箱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价,邀请合格应邀人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应邀:
一、竞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一号航站楼增加部分标识灯箱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控制区内
3.项目最高限价:99450.00元(含税价)。
4. 供应商资质要求:
4.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4.2 供应商须在各公开采购、招标平台无不良记录;
4.3 供应商须具备白云机场施工工作经验(须提供白云机场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依据)。
4.4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5供应商必须得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标识管理部门认可。
5.报价期限:2018年 8 月 8日至2018年 8 月 15日,在wz.gamc.cn的竞价系统中报价(截止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36066119。
6.竞价方式:报价人用注册的承包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7.供应商的选择: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名,经审核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符合竞价文件要求且成本价最低者为最终选定供应商。
8.如报价文件所报价格超出本项目的限价,业主将有权拒绝其报价。
9.上传的报价文件的报价页及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其余文件可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
10.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amc.cn主页中“采购信息”或“招商指引”页面上的承包人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承包人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承包人。
11.上传的报价资料必须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格式为EXCLE或WORD,并为没有设置保护的可编辑文档。
★12.报价方需在竞价截止后1日内,将纸质公司资质资料、最终报价单、标识膜样品(白云机场标识专用利达唛深灰、浅灰色膜,深灰浅灰颜色确保同白云机场主流程标识膜颜色一样,且能够提供该产品相关材料证明书)及施工方案报送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24号门C3515室。
★13.竞价方未按照公告要求上传资质资料或未及时递交纸质资料、资质资料及样品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达到公告要求,业主有权将其报价作废。
二、 竞价需求
1、用户需求表:
序号 标识简要说明(材质及做法)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大三角灯箱定制:1、型材边框(型材同机场标识灯箱保持一致);2、箱体氟碳喷涂(颜色同机场现有标识流程灯箱颜色严格保持一致);3、内置加厚不锈钢板内置方管骨架;4、面板:透光进口亚克力,背贴阻光膜,表面利达唛深灰色、黄色贴膜(膜的颜色严格保持同机场标识流程灯箱膜颜色一致);5、图文镂空(图文字体同机场流程标识字体保持一致,排版规范严格按标识规范要求);6、内置LED、变压器及品牌空气开关,外接入电源) 1 套
2 大跨度贴墙灯箱定制(1、型材边框(型材同机场标识灯箱保持一致);2、箱体氟碳喷涂(颜色同机场现有标识流程灯箱颜色严格保持一致);3、内置加厚不锈钢板内置方管骨架;4、面板:透光进口亚克力,背贴阻光膜,表面利达唛深灰色、黄色贴膜(膜的颜色严格保持同机场标识流程灯箱膜颜色一致);5、图文镂空(图文字体同机场流程标识字体保持一致,排版规范严格按标识规范要求);6、内置LED、变压器及品牌空气开关,外接入电源) 2 套
★2、中标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对箱体规格尺寸结构颜色排版等深化设计并经业主单位同意确认及所有标识灯箱的定制供货及安装到位。
3、报价方可联系业主提前勘查现场,计算工程量清单,提供完整且合规的报价文件,最终报价及结算为按《用户需求》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4、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含机械、人工措施)报业主审批,并根据审批通过的方案完成现场安装;
5、中标方需承诺全部承担整个安装过程的安全责任;
6、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资质证明文件;
★7、安装期限:中标方接到中标任务,3天内完成现场交货及安装,甲方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安装日期,中标方需无条件配合。
因中标方人原因造成本项目工期延误时(含安装完成时间),中标方每逾期一天,扣减项目款2000元 。
8、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时间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中标方自行负责控制区通行证件及航站楼施工手续办理。
该竞价文件内标★为必须完全响应条件,一旦中标方无法满足,业主有权拒绝其报价。
三、报价表格式
报价表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管理部:
我公司愿意参加 项目询价,在响应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管理部采购要求基础上,按以下价格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管理部提供服务。现报价如下:
序号 名称 报价内容
1 项目名称
2 总报价(单位:元)
小写:¥ 元。
大写:
3 增值税税率
4 报价文件有效期 递交报价文见之日起30个公历日
备注
注:1、报价包含完成询价人要求和《竞价需求书》中要求和所有服务的费用(含税价)。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XX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与 XX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双方就供应商为XX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了协商,签定了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 XX 采购,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现场调试、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1.2 供货范围:大三角灯箱1个;大跨度贴墙灯箱2个
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 (人民币)¥: 元,按用户需求供货,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付款方式
3.1 供应商全部货物到货、办理到货手续,取得采购人开具到货验收合格文件,采购人通过专户支付合同总价的95%,即人民币 元给供应商,供应商开具合同货物价款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
3.2 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如无质量问题,在保修期满后15天内退还给供应商(不计息)。
3.3 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凭证抬头应为业主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1 货物必须为本合同规定的、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合格产品。
4.2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包装和运输
5.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供应商负责。
5.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5.3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进度计划
6.1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XX机场内)落地交货。
6.2 交货期: 。
6.3 工程期限: 。
验收与保修期
7.1 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进行到货验收。如采购人要求到货后开箱抽检,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供应商须及时补齐,如因此造成工期拖延,采购人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至安装调试完工,经供应商申请进行安装验收。
7.2 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12个月止,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设备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供应商应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则从更换后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认能正常使用时开始计算。
7.3 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
7.4 如业主要求,供应商应按优惠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与业主签订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7.5 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在中国地区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进行直接的技术支持服务,48小时之内解决故障。
7.6 在有关部门进行的验收时,供应商配合采购人。
7.7 供应商货物质量和提供的服务不符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采购人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项目管理
8.1 供应商必须委派项目经理,并定期参加现场会议,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服从采购人或其指派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解决安装和试用中的问题。
8.2 采购人委派工地代表,对安装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工程、办理货物安装验收手续,负责解决应由采购人解决的问题,协调、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合同变更
9.1 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供应商应预先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依椐,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双方签署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9.2 无论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供应商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且采购人无需为此增加支付该项货物的单价。
9.3 因采购人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采购人应书面通知供应商,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造成供应商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9.4 如果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供应商的安装工期延长,供应商应作为合同价内的风险因素,而不应因此向采购人索赔。
违约索赔
10.1 若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换货,供应商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0.2 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5天内维修或更换完毕,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索赔的权利,同时供应商应相应顺延被更换或维修货物的保修期。
10.3 若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15天内供应商未作答复,则该索赔被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如供应商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延长期限内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有权从供应商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不可抗力
11.1 由于一般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及时供应按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采购人,证明事故的存在。
11.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完工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采购人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采购人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仲裁与起诉
11.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业主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2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税和关税
12.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供应商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商负担。
12.2 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应属于供应商义务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商负担。
12.3 合同总价包含应付的销售税、进口环节税(关税和增值税)、建安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
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13.2 如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工程终止,采购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通告。供应商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货物的制造或采购。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供应商所完成的内容,采购人应及时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金额。如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则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但不能因此免除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违约责任。
13.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解除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他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3.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构成根本违约),则其他方可解除合同,并及时通知其他方,按《合同法》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处理合同解除事宜。
其它
14.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4.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14.3 本合同共八份,采购人持五份,供应商持三份。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综合楼4楼
电话/传真: 020-36050032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广发行机场支行
账号:101008516010003030
供应商: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联行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地址:http://wz.gdairport.com/Category_77/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