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城市园林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荔城大道(原恒丰酒店-市检查院)标识牌项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荔城大道(原恒丰酒店-市检查院)标识牌项目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ptlx201807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宏
项目联系电话:059467351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市园林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市园林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钟宏059467351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翁0594268289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②、③);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需提供其无行贿犯罪情形的承诺书。(注:若投标人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资格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7:28 至 2018年08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即投标人在www.pt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即投标人在www.pt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1 )。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