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印刷及广告制作定点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的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印刷及广告制作定点采购,政府采购编号: F-0059 ,委托代理编号:HNZY2018-CG(NX)-035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印刷及广告制作定点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F-0059 。
3、采购项目标段、数量及预算: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总价(元)
1
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印刷及广告制作定点采购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标段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印刷及广告制作定点采购
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否( √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的,发证年份须为2018年或体现2018年年检信息;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由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一式肆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20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203)(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18年8月 15日17:00时至2018年8月 20日17:00时(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乡市资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乡市资福镇窑里村
联 系 人:刘先兵
电 话:151112891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201室
联 系 人:潘瓒林
电 话:0731-8750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