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第十七中学二期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08-2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一、宜昌市第十七中学二期文化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伍发改审批【2018】58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第十七中学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1、工程概况:宜昌市第十七中学二期文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和村3-52号(宜
一、宜昌市第十七中学二期文化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伍发改审批【2018】58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第十七中学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宜昌市第十七中学二期文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和村3-52号(宜昌市第十七中学校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卫生间改造,含顶棚、墙面、地面翻新改造及文化装饰;舞蹈教室、关爱空间(心里咨询室)整体布置及文化建设;怀德楼厕所零星维修等,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控制价为:89.205990万元
3、资金财政资金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拟派本项目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各1人,除安全员外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
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不得相互兼任。
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正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彩色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场外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领取文件,每份文件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文件下发售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上午9时至2018年8月30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本公司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09时30分。具体要求:将投标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递交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2楼1204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2楼1204开标室)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8月21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招 标 人:宜昌市第十七中学
招标代理: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 系 人:宋磊刚
联系电话:0717-7879099
2018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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