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的委托,对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警营文化建设广告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警营文化建设广告制作安装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0646-184HNGLN0374
3、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部分。
二、采购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19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以上证明材料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5月、6月和7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将发给该项目已领取了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各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六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社区
联系人:张盛
联系电话:177757995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六楼
联系人:张诗婧、王明祁
电话:0731-85177561、8517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