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8年8月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一)商务部分:
问题1:请问招标文件第四页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查询选项是否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息查询-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 湖南省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湘信息登记明细表2018.08.01.xls中显示公司信息即可。
答:湖南省外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表》中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页面打印件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问题2:请问招标公告中,第3项入围业绩中,要求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因为地铁设计单位都没有此文件,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
问题3:请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要求“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为准,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技术性文件审批时间为准。”因“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主要是针对全线建设的,且业主单位不提供给装饰设计单位,请贵司明确提供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且已包含要求体现的内容的业主证明是否同等有效
问题4:“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为准,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技术性文件审批时间为准。”中“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只有建筑设计单位才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是没有这个文件的,请问是否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为准
问题5:关于业绩证明材料中的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仅地铁土建类工程中有此类文件,且此类文件的原件为业主单位持有。地铁装修设计类工程中并无此类文件,此条要求是否可取消
问题2-5答: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中,若投标人确实无法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的,可用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原件替代该文件,《业主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中的完成时间为准。
问题6:请问资格后审表中,关于按招标人提供的禁入名单为准,投标单位怎么放入资格后审资料中名单在哪里如何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答:该禁入名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无需提供。
问题7:请问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是否提供湖南省网站及全国诚信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即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表》备注。
问题8:请问投标汇总表中“投标保证金”一栏中,是否只要写“已递交”即可
答:填写所投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问题9:请问“入围及类似业绩汇总表”中,合同内容栏具体填写什么
答:填写投标人业绩合同的主要内容。
问题10:请问“入围及类似业绩汇总表”与“投标人已完成入围及类似业绩情况表”业绩扫描件是否可以只附到“投标人已完成入围及类似业绩情况表”后即可。
答:《投标人已完成入围及类似业绩情况表》中取消“本表后附入围业绩及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的要求。
问题11:请问类似业绩证明的起始时间以中标时间还是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投标人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技术性文件审批时间或《业主证明》中的完成时间为准。
问题12:关于资格后审资料表中若入围业绩证明资料与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相同,是否需要重复提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3:请问“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含合同条款相应),请问具体招标条目号及商务条款具体包括哪些
答: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含合同条款响应)》备注。
问题14:请问招标文件P17 18.2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书可装订为一册,也可以分册装订(如果投标文件分册装订,则每册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封面并签字盖章,同时在封面上标注分册情况),其中每分册均需附目录,目录不编页码,但前后册的页码必须是连续的。如果我的商务报价标书不分册呢需要编目录页码吗
问题15:请问商务报价标书如装订为一册,目录是否编页码
问题14-15答:投标文件目录中须注明投标文件各章节所在的页码,但目录本身不需要编制页码。
问题16:请提供车站单平米造价限额。
答:详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及合理报价区间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公布,请投标人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问题17:请问技术标“正文”标题是否有字号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执行。
问题18:请问P55 “一、方案设计”“二、技术可行性”前面的数字序号是否是备注中的第一层
答:是的。
问题19:请问在招标文件第14页11.4.2技术标书副本制作要求“编制目录,但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而在招标文件第15页11.4.3技术标书编制要求“技术标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顺序装订,订好的技术标书(正本)要求编辑连续的页码和目录”,请贵司明确技术标副本文件是否不允许编制页码,技术标正本文件要求编制页码
答:技术标书(正本)要求编辑连续的页码,技术标书(副本)不得编页码。
问题20:请问招标文件第17页第19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技术标书副本(第三包)为暗标,供评标使用,其密封外包装不得有投标人名称或标识……”,请贵司明确技术标副本密封包装是否无需提供密封包装封皮
答:技术标副本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其密封外包装不得有投标人名称或标识。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二)技术部分:
问题1:请提供长沙6号线线路色。
答:请仔细查阅《长沙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导则》文件。6号线线路色为纯蓝色2935C,C:100 M:60 Y:0 K:0。
问题2:请问招标文件15页11.4.3技术标书编制要求第7条,要求效果图统一提供三张。是指每个标段只能提供三张效果图么而且要求装订在技术标书最后,那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能否出现效果图
答:每个站各提供两个方案,每个方案的站厅层和站台层分别提供一张效果图,效果图装订在技术标书。
问题3:请问招标文件中标注计划工期为:2016年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建成通车。中间的具体时间是否有投标人自行拟定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
答:根据2021年建成通车的工期要求,倒排工期计划,投标人可自行拟定,最终由业主确定。
问题4: 请问招标人提供的《6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及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项目技术要求及说明》文件中要求“设计一标:提供金菊路站及芙蓉中路站各2个公共区装修概念设计方案;设计二标:提供烈士公园站及西航站区站各2个公共区装修概念设计方案”请贵司明确各标段的2个案例站是否有标准站和重点站之分 请贵司明确综合造价的标准控制范畴 请贵司提供长沙轨道交通线网分析导则,即线路规划、线路色由来分析等。 请贵司明确投标人是否需要进行方案汇报如需,请贵司明确汇报要求,具体时间、地点
答:(1)金菊路站位和烈士公园站为重点站,芙蓉中路站和西航站区站为标准站;
(2)关于造价问题详见招标控制价公示说明;
(3)关于线网分析导则详见《长沙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识系统设计规范及应用导则》;
(4)投标人不需要进行方案汇报。
附件1
业 主 证 明
兹有(投标人名称)为 (合同项目名称) 提供了金额为 (万元)/车站数为 (个)的装修设计工作,该装修设计工作已于 年 月 日完成。
业主单位(盖行政公章):
日 期:
备注:
1、本证明必须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若为地铁业绩,则须加盖轨道公司或地铁集团或地铁总公司的行政公章;或者须加盖专门负责该地铁线路运营的运营公司、运营分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总部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