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标识采购与安装皖C-2018-WH-CG-Z-067-1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蚌埠市
项目名称 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标识采购与安装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30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对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标识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标识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皖C-2018-WH-CG-Z-067
项目性质:货物类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8月
项目预算: 93万元(最高限价:93万元)
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范围及规模: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标识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誉要求
1、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服务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
②投标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供应商)在站(www.ccgp.gov.cn)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
⑤投标人(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①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被限制投标(包括投标资格、信用管理、市场准入、承揽工程方面的限制,下同)且在限制期内;②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下载时间:2018年8月30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3、涉及分包项目,投标人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投标人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费用只需缴纳一次。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9月19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及标识采购与安装(可简写)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省属企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会员库的会员。
六、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下载专区”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2、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并提交审核,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制作技术投标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材料不予采信。
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4、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七、质疑、投诉
质疑、投诉按法律法规要求提出,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告结束后不予受理;重新评审的,举报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3485783570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号202室
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52-2080566;15905658839
邮 箱: 235926145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本招标公告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五河县政府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