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48小时(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反映,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反映的,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意见或建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牌采购
是否预选项目
否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6675093
项目背景
一期改扩建工程开办标识标牌采购
投标人资质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1.只能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作为投标人资质要求; 2.不得提出投标人须提交任何形式的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的要求; 3.不得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营业范围包括标识标牌、广告制作;
货物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1PLAN-2018-313006-000109 一期改扩建工程开办标识标牌采购 1.0 批 拒绝进口 6675093.0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48小时(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反映,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反映的,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意见或建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