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科亿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兰夫纪念馆本级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夫纪念馆导视系统安装制作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乌兰夫纪念馆导视系统安装制作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8004354
采购文件编号:HKYLZB-2018-082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广告服务 1 无 94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9月04日至2018年09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3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内蒙古华科亿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近一年(连续12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蒙汉文字制作许可证; 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关于投标企业信用记录查询记录的证据截图(截图日期需在2018年8月1日以后),并打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1套。证件原件是指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华科亿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海蓝湾财富广场E座403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华科亿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计师楼三楼(呼和浩特市会计师楼学府康都北50米)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渠立平
联系电话:155982177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华科亿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支行
账号:154025597778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夫纪念馆本级
地址:乌兰夫纪念馆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张映宏
联系电话:13847146192
内蒙古华科亿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