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湖公园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北湖公园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清单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星大厦207会议室。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馨航 17390921511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吉星大厦207会议室;
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