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司法局委托,就其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司法局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8-043
三、采购内容: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建设工程1项,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205046.79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4项开标时提供原件。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9月12日止,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00—16: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归还),通过采购中心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9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谈判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谈判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贰拾元整(¥392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缴款凭证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竞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2203090000056863,开户行:上饶银行城西支行营业部,并注明:上饶县司法局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金额的10%向采购人缴纳。
十三、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若认为有必要,可与采购单位联系,自行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改造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十四、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五、联系方式: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上饶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联系人:王玉婷
联系电话:13607939844
e-mail:srxzfcg@126.com
上饶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仕东
联系电话:15879327226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