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金东区政府采购计划书(0660012018026号、0660012018027号)批准,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金华市金东区沿街楣体牌统一美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Q2018105-HW07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备注
(一)
金华市金东区沿街楣体牌统一美化项目
1 项
7750000元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东市北街1938号金华电子商务创业园二楼206室)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时到帐。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三)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被授权人2018年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请于2018年9月26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交至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在款项用途一栏备注“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019001294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27日13:30-14:0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27日14:0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康济街368号
联 系 人:江珺
联系电话:0579-82103679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东市北街1938号金华电子商务创业园二楼206号
联 系 人:方晓琳
联系电话:0579-82583380
QQ邮箱号:77254778
(三)同级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7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