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标牌、标识、文化墙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浏阳市公安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标牌、标识、文化墙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 LYCG-JZ-201808210258 委托代理编号:JKZBCG-JZ-2018-03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标牌、标识、文化墙政府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LYCG-JZ-20180821025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强制隔离戒毒所标牌、标识、文化墙
见附件
3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强制隔离戒毒所标牌、标识、文化墙
见附件4
履行合同的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货到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期满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a、前文所称“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5月至7月;
b、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应胶装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叁份(一正二副),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为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都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9月10 日17时至2018年9月13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浏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07498766
地 址:浏阳市白沙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玲
电 话:0731-83610218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