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关于《制作安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邯郸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服务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含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生产货物能力的制造商、具有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牌产品检测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每日上午8:30点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含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是具有生产货物能力的制造商、具有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牌产品检测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以上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6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邯郸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 系 人:申国栋
电 话:0310-5765002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丽冬
电 话:1823200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