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委托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的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一、比选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共1个包
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详见本文件其他章节要求)。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责任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若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比选。
三、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址: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3日(9:00 -17:00时)在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1号)购买。
四、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申请人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②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③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比选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④报名资格不能随意转让,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09月21日14:00时前递交至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09月21日14:00时前递交至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1)。逾期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高新区天仁路176号
联系人: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层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郝老师
七、比选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3000元。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8906137910601。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0日17:00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退款方式: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