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滨海新区中塘镇创文公益广告制作项目

2018-09-1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滨海新区中塘镇创文公益广告制作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中塘镇创文公益广告制作项目2.项目编号:nhzb2018-bhztz-082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滨海新区中塘镇创文公益广告制作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中塘镇创文公益广告制作项目
2.项目编号:nhzb2018-bhztz-08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中塘镇2018年创建文明城区公益广告宣传制作、社区街道公益宣传、在小区街道发布公益性广告宣传等。详见磋商文件。
60
三、项目预算
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包括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2. 供应商须提供如下内容任意一项: ①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2016年度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③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5.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9-13到 2018-09-2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9-27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9-27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树艳
2.联系电话:022-63102884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滨海新区中塘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团:6327519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3102884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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