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乡县农业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乡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标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实施本项目工程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乡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标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hz18-074z
三、采购人名称:西乡县农业局
地址:城关镇鹿龄路
联系方式:0916-622122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 室
联系方式:0916-8881113
联系人:宋龙飞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磋商内容:砖砌混凝土标识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标识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218,500.00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会计报告;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17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17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收款收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止,每天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⑴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⑵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 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下午14:00。
2、磋商时间:2018年9月28日下午14:00。
3、磋商地点: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 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龙飞联系电话:0916-88811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汉中莲湖路支行
账号:6100 1654 4000 5250 038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