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创“河南省戏曲之乡”樊粹庭文化标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8-09-18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创河南省戏曲之乡樊粹庭文化标识工程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创河南省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创“河南省戏曲之乡”樊粹庭文化标识工程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创“河南省戏曲之乡”樊粹庭文化标识工程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雕塑);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伟恒泊岸3#楼3单元801室;
4.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96-2129601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396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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