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JLXB2018-NO.23
一、本招标项目双辽市公安局各乡镇及省干线公路监控点标志标牌采购项目已由双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表批准采购,受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 双辽市公安局各乡镇及省干线公路监控点标志标牌采购项目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包含设备货物的采购与安装)
2.2项目总投资额:53.2788万元。
2.3资金自筹资金。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天
2.5供货地点:双辽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经销的企业;
(3)具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应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
(5)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9月20日至2018年09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11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5、供应商须在10月12日12::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
6、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拿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接收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楼多媒体教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楼多媒体教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采购人:双辽市公安局
联系人:孙队长
电话:0434-728160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翔博招投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5905764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6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