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少年宫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青少年宫锦城公园校区导视系统制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少年宫锦城公园校区导视系统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yc-2018-f1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廖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81707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少年宫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65138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老师、廖老师,028-8170788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光华中心b座6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成都市青少年宫锦城公园校区拟进行校区室内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教室门牌62个,分流指示15组,楼道指示4组,总平指示3组,分流导视贴2组。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http://www.ccgp-sichuan.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25日 09:3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光华中心b座604)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9:30 至 2018年10月10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光华中心b座60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楼4号(光华中心b座604)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详细内容
1.规划设计基本原则
锦城公园校区导视系统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外来访者、新生以及全体师生员工,其主要功能是帮助校区学生家长顺利到达其目的地;区域导视系统同时也是校区室内景致和文化的一种载体,需体现校区的文化内涵和景致特色。结合成都市青少年宫的特点,导视系统规划设计中应体现系统性、功能性、科学性、文化性、国际性。
2.具体要求如下:
(1)规划设计要与成都市青少年宫形象识别系统统一,与校区整体形象设计相符,要实现由全局到局部、由局部到具体的分级指示,指示分级直观连续,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服务的原则,使用的材料与校区的气候与人文环境相适应。标示牌布点要合理。标示牌的尺寸、颜色及文字大小要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符号文字要符合国际、国内通行标准。
(2)校园道路指示系统基本要求
①总平指示3组:材质建议亚克力板、不锈钢、铝型材等同类产品, 单面指示。
②教室门牌62个:材质建议亚克力板、不锈钢、铝型材等同类产品,双面指示。
③分流指示15个:材质建议亚克力板、不锈钢、铝型材等同类产品。
④楼道指示4组:材质建议亚克力板、不锈钢、铝型材等同类产品。
⑤分流导视贴2组:材质由设计公司根据自身设计定夺。
参考尺寸见下表:
项目 建议尺寸 数量 单位
教室门牌 15*30cm 62 个
总览导图墙挂 30*40cm 3 组
分流导视牌 1.2*0.8m 15 个
楼梯间指示 60*90cm 4 组
分流导视贴 尺寸根据设计方设计需求制定 2 组
二、商务要求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成都市青少年宫锦城公园校区。
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签订,供应商开始制作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完全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货物的制作、运输,安装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2、成交供应商在设计出产品定稿尺寸时,应与采购人进行确认,待采购人确认后才能进行成品制作。(提供承诺函)
3、产品质保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8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免费质保。
4、所使用材料为达到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的合格、环保产品。
5、供应商负责安装过程中的垃圾清运、现场卫生等所有事宜,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进行作业。
6、磋商现场评审小组将要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就设计、制作、安装方案进行3-5分钟的阐述。
注:
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磋商保证金
a.金 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b.交付方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c.收款单位: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账 号:1270014016391608
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9日17:00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
d.供应商应将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廖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8170788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