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实施的浦口区嗊里人家乡村旅游区标识标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活动,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结束,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pkzc-2018jz-z18
二、项目名称:浦口区嗊里人家乡村旅游区标识标牌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09月17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竞争性谈判信息: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贾翀、戴仕俊、高国民
竞争性谈判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5楼b0504室
竞争性谈判日期:2018年09月25日
七、成交信息:
分包号 无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路伸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科技大厦b座807
中标金额:¥720,000.00元(单位:人民币)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类型、服务要求:
八、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浦口区星甸街道云桥西路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卢胜莉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68108134
九、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周朦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见证人姓名:周朦
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
十、备注
1、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将质疑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五楼受理大厅,采购中心不直接受理供应商的质疑。
2、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中标供应商在浦口区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五楼大厅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办理合同见证,如有疑问,请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经办该项目的响应文件接受人联系。
3、附:采购文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221.226.86.151/group1/m01/10/55/csrgblufu26ak5rkaazjgwxx82071.docx;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