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岑巩县旅游景区外部交通及大树林乡村旅游示范点标识牌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DNJA2018-171
3、项目序列号:无
4、项目联系人: 杨瀚周
5、项目联系电话: 0855-3574946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
标识牌采购及安装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预算价为168.5万元
最高限价为168.5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施工安装完毕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安装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现场、开标现场需提供样品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投标人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1日17时00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4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4日14时30分。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开标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一)投标保证金额(元):15000.00元(开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缴纳到指定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并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18年10月24日12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四)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
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银行行号:313713018909
注:①供应商应将下载招标文件时取得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随机码唯一对应供应商所报名的投标项目,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供应商的保证金从缴纳到保证金退还各环节,保证金随机码系统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保证金缴退情况,若手机信息告知不清时,供应商也可在保证金系统中自行查看保证金所处的状态。(“注: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进账单的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只能填写9位字符随机码,如:AB1234567。不能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其他内容,因为系统只能识别9位字符的随机码。否则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法进入交易中心保证金鉴收系统,保证金缴纳失败。
②供应商应在:2018年10月24日12时30分前将保证金转入黔东南州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缴纳到指定账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供应商可自行从州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凭从州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打印出的保证金到账清单为保证金到账依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保证金清单的供应商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按误入款处理。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岑巩县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岑巩县
项目联系人:杨瀚周
联系电话:0855-357494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
(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凯里市永丰东路30号黔龙居一单元401
项目联系人:文顺锋
联系电话:0855-8128166
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