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旅游标识标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2018XSZFCG457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旅游标识标牌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1:1482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具有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能力的供应商;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2、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9日13时50分
八、投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九、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29日13时50分
十、开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一、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
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郑建平/15888164838/象山县茅洋乡溪口惠民路1号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