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艳小学楼顶发光字采购项目询价函
各供应商:
根据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计划下达表的要求,花艳小学就学校楼顶发光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备案号: 伍教计备(2018)107号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小学楼顶发光字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采购内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清单)
五、具体要求:
本次询价具体要求为各参与商满足以下要求后才能进入报价流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4、产品生产厂家在宜昌有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参与现场踏勘,供应商必须查勘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平面图,效果图,俯视图。
6、必须提供汤臣亚克力成品检验报告原件。
7、必须提供汤臣亚克力成品小样一份。
六、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规格响应表;
6、质量保证书;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报价要求:
1、报价依据:见“四、采购内容”。
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单价、总价)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4、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的一切风险。
5、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若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报价函的内容(报价函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制报价函,若不按报价函的内容编制的,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八、报价函递交:(采取到开标现场递交)
1、报价函一式两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
2、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胶印装订成册、密封,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九、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供货时应出具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自项目验收合格后计算。在质保期内设备免费维修;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本价保修服务。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报价函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须满足或优于询价函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十、合同签订及供货日期: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按合同要求送货到花艳小学指定的地点安装交付使用。
十一、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到齐后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十二、评审原则: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现场抽签决定。
3、本次询价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十三、开标及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 10月 12日 上午15:30时整。
十四、开标及报价函递交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小学会议室。
十五、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以下原件到现场进行验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提供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
采购单位: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屈金龙 联系电话:18107175552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