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青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08国道洪洞段指示牌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cqztf-2018-058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08国道洪洞段指示牌采购
三、采购内容:(货物明细详见谈判文件)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 : 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 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服务、安装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4、交货期:7天
5、预算价格:98473元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2、企业开户许可证;
3、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的纳税凭证;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出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并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9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 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 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2018年10月23日11:00(北京时间)
2、地 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第1开标室、第7评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57-625021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长青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北城花园3号楼2单元1604
联系人:勾先生
电话:0357-2881116
邮编:041000
邮 箱:cqztgcxmglyxzrgs@163.com
十、本项目公告的公示期限:
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9日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