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旅游局乡村旅游景区标识牌标准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LYCG-JZ-201809120272,委托代理编号:HNXXZT-2018-LY-02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旅游局乡村旅游景区标识牌标准化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LYCG-JZ-20180912027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乡村旅游景区标识牌标准化建设项目
1批
70万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乡村旅游景区标识牌标准化建设项目
见附件
交货及安装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与安装.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40%合同款,制作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50%合同款,余款10%在质保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a、前文所称“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7月至9月;
B、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牌制作安装或广告牌制作安装或交通设施安装等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7日17时至2018年10月22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浏阳市旅游局
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13548553221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娟 康艳
电话:13517316508
地址: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