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金川分院门头牌、标识牌设计制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金川分院门头牌、标识牌设计制作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金川分院门头牌、标识牌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GCG2018-HSDYYY-CG1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表格1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科室
规格型号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门头牌、标识牌设计制作项目
金川分院
详见磋商文件
1
18.3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金壹佰万元以上的广告公司,且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②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 开户许可证;
④ 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单位近期纳税证明文件(3个月的);
⑥ 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附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参加开标会的人员一致);
⑦ 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⑧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贰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否则无效,其中生产厂家的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新城区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8楼8004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150号
联 系 人:张军 霍玉军
联系电话:0471-52811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8004室
联 系 人:杨敏
联系电话:15391147552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