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现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全科大楼标识引导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全科大楼标识引导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MDYY[2018] 064
三、采购内容:医院全科大楼标识引导系统采购。采购清单、参数及规格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贰佰贰拾肆元整(¥119224.00元)。
五、响应商资格要求
5.1响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材料及装饰材料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国内广告业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等业务内容;
5.2响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7.1响应商可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和响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可通过电邮(1773818557@QQ.COM)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718-8459856)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医院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响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恩施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16650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5。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18-8301021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