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其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2018年水库标准化创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采购编号:JN-XC-2018-11
二.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2018年水库标准化创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五.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2018年水库标准化创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1
项
29.049
六.询价供应商的资格:
1、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在预成交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
从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网站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7日11:30止,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2楼)。
十.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收到邮寄件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一.询价时间:2018年11月7日15:00(北京时间)
十二.询价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2楼)。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询价通知书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58686318,0578-5099332
传真:0578-5093149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中路223号202室
2.采购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8-5627525 传真:0578-5627525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5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2958 传真:0578-5082958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8年10月31日